2016.03.15 浏览量:
各位同学:
课程重修关系到你能否顺利毕业,请重视本学期你所申请的各门课程重修安排,重修时间于2016年3月14日开始执行。现将本学期各课程重修安排(具体重修方案见下表)进行以下说明:
一、组班重修
分院安排授课教师统一授课,统一组织课程考核。如课程缺勤三分之一及以上者授课教师将取消学生该课程考试资格;
二、插班重修
重修学生随下一级或相同专业班级插班重修,并参加课程考核。本次分院有26门课程涉及插班重修,考核方式随所插入班级统一考试,具体学生名单及课程详见附件一;
三、自学重修
(1)因教学计划内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的学生
学生需要提出自学申请,职业导师进行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截止日期于3月18日),教与学运行中心根据课程指定自学辅导教师,进行重修。
(2)因下一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发生变化,致使课程无法跟下一级重修的学生教与学运行根据课程指定教师安排自修内容、布置作业。(具体名单见附件二)
自学重修要求:学生按照教与学运行中心提供的联系方式,自行与授课教师联系(截止时间3月18日)。本学期要求完成3万字手写读书笔记和4次作业(此项为平时分),学期末授课教师统一组织考试。